圖以客戶作籌碼 左右禹銘狙擊中巴<br>大摩副總裁涉索賄受審

圖以客戶作籌碼 左右禹銘狙擊中巴
大摩副總裁涉索賄受審

【本報訊】上司公司禹銘投資去年初部署狙擊中巴,以每股一仙提出敵意收購。當時摩根士丹利添惠亞洲一名副總裁,涉兩度向禹銘一名董事索取二百萬元賄款,作為向禹銘介紹中巴部份主要股東,以成功收購過半股權的報酬。禹銘董事遂向廉署舉報,涉案前副總裁昨在區域法院被控兩項索取利益罪名。 記者:柯弘毅

四十七歲被告麥兆麒,九七年加入摩根士丹利添惠亞洲有限公司(簡稱大摩)任高級合夥人,至九九年升至副總裁,案發時執掌私人財務管理部,負責就投資及股票向客戶提供意見及處理買賣。

顧問形式收費
控方透露,去年三月禹銘投資代表時亞投資有限公司(AsiaTimeInvestmentLtd)向資產雄厚的中華汽車有限公司提出敵意收購,以每股一仙向中巴股東收購股票,承諾在完成收購後首年向股東派發中巴持有的二十億元現金,及兩年內分派變賣物業等資產所得的二十一億元,估計每股可獲分九十元。禹銘則保留二億元,視乎所持股權按比例分帳作利潤。
中巴的大股東為顏氏家族,但其中一名主要股東陳君實為被告在摩根士丹利的客戶。禹銘董事李華倫得悉被告其中兩客戶共持有兩成中巴股權,去年四月二十五日,致電被告要求代介紹客戶,兩人相約於中環國際金融中心的麥當勞見面。其間被告就介紹客戶要求個人報酬,並聲稱可安排一間海外公司以顧問形式收取。

涉款二百萬元
李華倫作供時表示,被告當時未有表明認識的客戶身份,但曾聲言「我可以幫姓顏又得,可以幫你又得」,令他覺得如果被告將客戶介紹予顏氏,禹銘將無法取得過半股權。李表示付款前要先問准禹銘董事總經理馮耀輝,李返公司後將情況告知馮耀輝等,翌日向廉署報案。
被告於四月二十九日與李在同一餐廳見面,廉署暗中錄音。被告要求分取禹銘所得最多二億元利益的百分之二至三作報酬,最少為二百萬元,並要求李不要向上司揭露有關股東是摩根士丹利的客戶。兩人於五月三日再會面,被告同意在禹銘成功收購中巴後收取一筆二百萬元報酬,並要求李開支票予一間海外公司。被告去年十月遭廉署拘捕。
案件編號:DCCC2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