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瑞安集團主席兼全國政協港區委員羅康瑞,其位於淺水灣的豪宅,遭兩名蛇匪乘坐「霸王」的士從沙田駛至,半夜潛入屋,偷去一樽礦泉水。兩被告承認控罪,法官認為二人有預謀犯案,分判囚三年零三個月及三年零九個月。 記者:梁家亮
首被告周建龍(二十四歲)及次被告譚金海(二十九歲),同為非法入境者。被控於今年七月五日在淺水灣香島道乘坐一輛的士不付一百七十五元車資離去。另被控於翌日,潛入淺水灣道三十六號的住宅內偷竊一樽「Perrier」礦泉水,二人另各控一項非法入境。
控方庭上指出,首被告在港並無案底,次被告則有四次定罪紀錄,涉及非法偷渡來港及於九七年因管有仿製手槍被定罪。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出,二人於內地為工廠工人,首被告亦曾任職農民。二人雖偷渡來港但並無犯案意圖,他們潛入的地方亦非屋主的居室,事發地點沒被搜掠痕迹,二人亦沒有攜帶武器,要求法官輕判。
暫委法官黃崇厚於判刑時表示,不相信二人老遠由沙田乘的士到淺水灣純粹為飢餓口渴而犯案,被告明知身上無錢仍乘搭的士及故意不付款離開,明顯預謀犯案,故必須判入獄,首被告四罪入獄三年零三個月,次被告第四度偷渡來港,入獄三年零九個月。
案情指出,兩被告於今年七月五日由沙田乘的士到淺水灣下車,但沒有支付一百七十五元的車資便離開,於凌晨三時許,二人潛入肇事寓所觸動防盜系統,保安員搜查發現兩被告於寓所外游泳池側的洗手間內洗面,保安員立即報警,警方到場將二人拘捕,並於泳池附近的酒吧搜獲一個「Perrier」礦泉水空樽,於警誡下,兩被告承認偷渡來港,因多日沒有進食而潛入肇事寓所。
案件編號:DCCC83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