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CEPA2不應寄望過高

傳訊四圍炳:CEPA2不應寄望過高

CEPA的六份附件上周揭盅,電訊業正式成為第18個市場開放的行業,股票市場對這個消息也有反應,數隻電訊股應聲上揚,炒作一番,更有業者立即透過傳媒放聲氣說將有國內合作進展,股價升近一成,驟眼看,乘CEPA勢頭而起的電訊股氣勢凌厲。
不過,大家只要細閱內容,CEPA這份「中央挺港厚禮」,對電訊業來說,並非如想像般「厚」。CEPA協議與世貿協議的分別,就是港商可以比其他世貿成員國的公司,提早3個月進入增值電訊服務市場,享受短暫的「早着先鞭」。

中央送厚禮應心領神會
對於中央「挺港挺董」的「濃情厚意」,我們作為香港人理應心領神會;但實際上,提早3個月的「早着先鞭」,對本港電訊商究竟有多少價值,相信大家都應心照不宣──禮是人家送的,好歹也應笑納。反而,電訊業最終加入成為18個開放行業之一,顯見中央對該行業的重視,獲領導人青睞比實質的「早着先鞭」更具意義。
看CEPA內增值電訊的內容,中方緊抱着外商五成持股上限不放,實屬意料中事。筆者感到出奇的是,中央開放CEPA的增值電訊服務,當中只包括五個範疇──互聯網數據中心、存儲轉發、呼叫中心、互聯網接入服務和訊息服務,而非所有增值電訊業務開放。

3增值業務未加入附件
據信息產業部《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有關增值電訊的定義,有三項業務被擯出CEPA外,包括第一類增值電訊業務的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即銀行、股票、票務、拍賣和費用支付交易和EDI等)、國內多方通訊服務業務(即多方電話服務、可視電話會議、互聯網會議電視和圖像服務等),以及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即IP-VPN)。
筆者估計,該五項獲中央允許開放的業務,國內企業的競爭力較強,開放給港商進入,影響不了大局;相反香港公司在IP-VPN、多方通訊和交易處理等業務上,有較大的比較優勢,中央為了照顧內地企業的利益,所以將該三項業務排除於CEPA框架之外。
如果筆者上述分析沒有錯,加上中方在外資持股權上的態度寸步不讓,大家可以想像到中國對電訊業的開放是如何敏感,程度可能比金融業、保險業和銀行業更甚,當中觸及的利益和國家安全問題,並非我們香港人能夠了解透切。

涉國家安全難再大讓步
近日經常聽到有人說CEPA2(即CEPA下一輪協議),如果真是有所謂的CEPA2甚至CEPA3,要中方在電訊業開放上再度讓步,相信難度會相當高;如果開放範圍觸及固定網絡,甚至流動電訊網絡的話,更可說是無甚可能。電訊界慳番啖氣好了。
說到底,做人都係靠自己。如果不是香港落得今天的田地,中方為保「一國兩制」的政治目的,也不會推出CEPA和自由行等措施挺港,香港人本來無一物,向來是赤手空拳,如果香港公司真的有商業上優勢,沒有CEPA優惠也可以在國內大展拳腳。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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