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圓
從社會運動的角度而言,保護海港協會在反對中環填海工程上確然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雖然本周初高等法院裁決工程暫緩令申請敗訴,但政府在民情壓力下宣布只有限度恢復中環三期填海工程。有關的填海工程命運目前仍然懸而未決;然而,保護海港協會自九月十七日向政府發出律師信要求暫緩中環三期填海工程至今短短一個月內,能夠牽動巿民保護維港的情緒,成功地籌集款項,並先後發動兩次分別數以百計及千計巿民參與的集會活動,香港巿民保護海港意識之洶湧澎湃,一時無兩。
事情發展至如斯地步,首當其衝的自然是弱勢的特區政府。社會上充斥的論點,是麻木不仁的特區政府為了解決眼前的交通運輸問題,以一貫短視的手法糟蹋香港的天然資源。似乎把責任和收拾填海工程的爛攤子都往萎靡不振的特區政府身上推,一眾有份參與決策的人等便可心安理得。
至於往後基於工程延誤的巨額賠償,以至假如真的要還原填海工程,對香港在國際工程界信譽的負面影響等種種代價,都是政府的責任。
維港填海弄到如此田地,行政當局固然責無旁貸,但一眾立法會議員,那種獨善其身,甚至乎加上一副干卿底事、事後孔明的尊容,亦難免令人看得心寒。中環填海工程的合約共值近三十六億元,二○○二年經過我們的民意代表在立法會的工務工程小組和財務委員會審核後通過,當年通過有關工程撥款時,環境保護和航道暢通已並不是甚麼新鮮的課題。
我們的民意代表執行政策把關時,竟然讓這今天看來如此十惡不赦的工程得以過關。時至今天,他們既然終於覺今是而昨非,至少該為當日他們未有堅持反對填海,向選民鄭重道歉吧。
代議政制的作用之一,在於在政策制訂時吸納不同的聲音。在這個制度下,政府和議政者之間有一種無形的契約,經諮詢後出台的政策,在相當程度上代表了社會的共識,而社會上的反對聲音和反對意見的激烈程度亦會在過程中浮現。對施政者、巿民和投資者而言,它令到社會政策更明確和可預期。經這樣的過程製造出來的政策並非改不得,但要改也是有相當代價的。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得天獨厚的天然資產,我們固然願意不惜代價去維持其水深港闊的特徵;與此同時,我們又是否願意付出多一點點,把捍衞維港的精神延伸至香港其他的自然資源,保護香港的自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