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秀茂坪商場外進行興建休憩場所工程,房屋署向租戶表示預計今年四月完竣,但工程不僅延誤半年,圍封範圍更擴大,租戶店舖完全孤立,人流大減,生意大幅下跌,商戶提出減租或退租要求,但房署一句「合約精神」而拒絕,商戶未知何時始能重見天日。
張先生與友人合資經營五金店,去年八月底,以月租二萬六千元租下秀茂坪邨商場一個舖位,簽約時已知店舖左邊因屋邨工程關係而有一幅小圍欄,但因舖位面向馬路及巴士站,位置開揚,且房署職員清楚表明,工程在今年四月便會完工,張先生計算後認為「有得做」,故簽下一紙三年合約。
張先生稱,開業後五金店生意尚可,亦見有人流,惟至今年四月,工程不但沒有完成迹象,六月時房署更在商場正門前行人路加建圍板,令其店舖完全被孤立,招牌也被遮蓋,路人根本不會知道圍板後面有商舖,五金店生意額急跌三成。
張先生說,他多次向房屋署及商場管理公司交涉,獲悉工程可能要至今年底才完竣,其店舖才可望重見天日,惟「呢幾個月唔知點捱」於是要求房署可暫緩租約或減租,但房署堅持「合約精神」,拒絕其所有要求。
張先生責房署「呃人簽約」。「做生意係要承受風險,但佢哋提供錯誤資料,話四月完工,我哋計過有得做至租,點知拖到唔知幾時完,重將我間舖成間圍住,房署只顧收租,冇理過租客死活。」
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張先生舖前乃興建廣場休憩場地,原定去年十二月動工,今年四月完工,由於工程必須待秀明道天橋工程完竣後才展開,而秀明道天橋工程延遲,才令廣場休憩場地工程延至今年五月才展開。發言人強調,張先生與房署簽訂租約時,已知悉上址會有工程「預計○三年中完工」,並知道部份道路會因工程影響而被封。
對於工程延誤對張先生商舖造成影響,房署會否考慮其減租要求,發言人指,「工程嘅嘢好難講,政策上,真係幫唔到佢啲乜。」不過,房署已在邨內為張先生的店舖加設指示牌,希望住客可看見及知道張先生的店舖位置。
(○九三○○○一)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投訴人在房署誤導下得悉工程時間,但簽署租約時所理解的,卻與現實「係兩回事」,由於工程時間及封路措施對商舖而言「好緊要」,故投訴人有權要求房署取消租約或減租。此外,如果投訴人能計算受影響下所造成的損失有多少,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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