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論如何:政府迫人民「輸打贏要」 - 毛孟靜

毛論如何:政府迫人民「輸打贏要」 - 毛孟靜

七.一過後,香港反政府的民心持續高企。政府每出手,見民意不善,也就詐詐諦諦縮手。於是,開始出現了一款批評,說香港已淪落成民粹社會,香港人對政府的態度是「有仇必報」、「輸打贏要」。但這種指控絕不公平,即使假設上了法庭受到技術上(technical)的裁定,仍然要喊冤。因為都是給政府迫出來的。

二十三條過後,不管政府放多少場煙花,不管市面給「自由行」點綴出多少繁榮,沙士報告一出,楊永強終於道歉,仍平息不了二百九十九條人命的哀慟傷痛。
沙士報告基本上是一份技術報告,說楊醫生技術上沒有犯錯,但市民追求的是政治問責。有理由相信負責這份報告的海外專家,既無政治考慮也沒受政治壓力,但報告結論與民意訴求之間,就出現了一道真空。

無人問責苦主索償
誇誇其談問責,結果沒有人需要負責。沙士苦主仍然可做的,是訴諸法律向政府索償。卻惹來醫管局成員鄔維庸說,這個不好,因為會營造出「有仇必報」的社會氣氛。
鄔醫生這番論調,亦非全盤獨家。周二《南華早報》就有一篇署名TonyLatter的學者評論,苦口婆心地勸喻香港不要套入受害者文化(victimculture),不要成為一個怪責兼索償社會(blame-and-claimsociety),簡而言之,香港不要營造出動輒訴訟的現象。文中提到一例,是聽聞有護士覺得當局處理沙士不當,令他們遭受不必要的生命威脅,考慮要告醫管局。
也許,醫護本來就是高危行業,也許可駁斥說本來就難「樂業」。但淘大居民又如何?他們原本有百分百「安居」的權利。
事實是,老百姓的傳統心態,從來是息事寧人高過有仇必報。「生不入官門」,好得閒嗎?打官司且花費至巨,好有錢嗎?
眼下說的,且並非西方社會那種事無大小、告得就告。並非自己潑瀉了紙杯咖啡燙傷大髀就告快餐店;或主婦見到一隻未給切頭的凍雞給嚇暈,就去告超級市場。香港確也曾有名女子,要告街市赤裸上身的男商販對她構成視覺性騷擾不果,也只成為街頭笑談。

告上法庭最後一步
但沙士一幕造成不可挽回的創傷,不是當事人恐怕不知痛,不好隨便指點。無人負責之餘還要加一句「請勿索償」──因為浪費公帑,太似有仇必報──實在說不通。
訴諸法庭尋求公道,對絕大部份人來說,是最後的辦法,但主要也是對法治有信心。這樣說來,在申請中環填海工程暫緩令敗訴後,徐嘉慎仍說如果政府繼續施工就會發起大遊行,那即是不服法治,即是「輸打贏要」?Technically,也許是的。
民間的態度,確似贏了官司就拍手,輸了就遊行。但法院那個裁決,何嘗不也是技術性的:說上次法庭裁定灣仔填海不合法,政府在上訴;而根據法理,灣仔填海還灣仔填海一筆,中環填海這一筆不關事,可以繼續。
卻是,看政府的填海圖則,灣仔和中環的填海工程,明明是一脈相承。法官於是也加了句,他日若有關工程給裁定違法,政府得還原維港。既然有要還原的危險,也就有令反對者繼續堅持暫停施工的理由。
香港人並非不尊重法庭的裁決,也不是藐視沙士報告,而是在這些爭議上,儘管可以有許多道理去技術性地自圓其說,但公道自在人心。不很清楚民粹的定義,但本人對本地的大圍民智,一直極有信心。

毛孟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