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癌症基金會一名年輕女職員監守自盜,偽造入數紙偷取捐款逾十五萬元,基金會核數揭發,她較早前承認偽造、使用虛假文書及盜竊等十一項罪名,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囚四個月,裁判官判案時斥責被告違反誠信,罪行嚴重,但考慮被告初犯及認罪,已悉數將款項賠償予該基金會,由量刑起點監禁九個月,酌減刑期。
被告莫嘉敏(二十三歲),案發時為位於香港癌症基金會辦事處記帳員,她於去年七月至今年六月,多次偽造銀行入數紙,將捐款據為己有,其後基金會核數時發現帳目有可疑,遂向銀行查證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KCCC1460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