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社成員
陳偉群博士
首先讓我申報:我是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轄下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副主席、長春社理事會成員,而本身在香港總商會任職。本文純屬我的個人意見,與上述機構無關。下面也不會談論《保護海港條例》,以免觸及城市規劃委員會正在與保護海港協會就此開展的司法程序。
保存和保護維多利亞港,香港人無不贊成,這是再清楚不過的;眼前的問題只是方法之爭。驟眼看來,停止在海港上和維港兩岸的一切工程,豈不直截了當?在下定論前,敢請大家先思索幾個問題。
首先,我們要不要興建中環至灣仔繞道?
中環至灣仔繞道通車後,香港島東西行的交通擠塞情況將會大為改善。大家或許會問:除了填海興建繞道之外,就別無選擇嗎?我相信,大部份支持興建繞道的人士,並不以填海為理所當然,而只是一種無可避免的妥協。對我來說,這甚至不是一個愉快的妥協。
但若果不填海,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方案?例如挖地興建深層隧道,或以雷厲風行實施電子道路收費計劃,以收疏導交通之效?不過,以我了解,社會上主流意見仍然是支持在中環至灣仔海旁興建公路。這個主張不但經過了多年來重複研究的驗證,而且得到中西區區議會和灣仔區議會支持,即使在反對填海團體中表示同意的,也大有人在。
第二個問題是,我們要不要在海旁闢設連貫的海濱長廊?
城市規劃委員會在「維多利亞港的理想宣言」中,訂定了對維港的規劃意向,就是把維港締造成「港人之港,活力之港」。用規劃師的眼光看,保護海港的最佳方法,就是讓香港市民擁有它。
這個邏輯不難明白,香港人同樣珍惜的維多利亞公園,就是很好的說明。維園不受任何法例所保護,但政府或發展商都絕不會把維園放在發展用地之列,因為全港市民──不論遠至天水圍還是近在半山區──已經擁有了它。
正因如此,規劃師意識到,海旁應該闢設相宜的海濱長廊,海港才不致於只能遠觀,而是市民確實可以靠近的,是活力十足的。
第三個問題與目前的反填海運動有關,就是到底要向誰問罪?
若果單純以保護海港之名來打擊政府,只會貶低這個目標。政府可能有很多過錯
──例如溝通不力等等──但絕不應把與他無關的罪名加諸其身上。
以填海而引申政府與地產商勾結的指摘,實在有欠公允。每一個擁有海景物業的發展商都希望保存所享有的海景。因此,為了本身的利益,他們斷不會支持填海以增建商廈,只會反對進一步填海。至於一些指政府把維港變成維河的陰謀,是否有人真的相信政府裏面有官員膽敢與民為敵,終日以破壞維港為己任?
從社會整體的角度來看,保護海港本來就不應該變成一個對抗性的議題,硬要有一方作指控,另一方儼如被告。保護海港這件事應該是促使香港社會團結而不是分化。
建立共識往往是困難重重的,但這正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任務。既然當前的問題牽涉到整個社會最寶貴的資源,公民社會亦應在這方面作出努力。
無論討論的結果如何──是否須增加、減少或停止填海,當局都必須基於改善公眾設施的大前提,在現時的維港海旁進行適當的工程。我們不但要努力保護海港,更要把握面前的機會,合力建設一個世界級的維港海旁,令維海真真正正屬於每一個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