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粵劇界名人阮兆輝旗下的製作公司,去年被法庭下令須於本月初遞交過去兩個年度的報稅表,但其公司在限期內仍未呈交有關報稅表,昨被稅局票控,阮兆輝昨親自出庭代表公司認罪,被判罰款三千元。 傳票指,被告公司為阮兆輝製作有限公司,應就去年九月發出的法庭傳票,在今年十月五日呈交過去兩個年度公司報稅表,但被告公司未遵從。 案件編號:ESS634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