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沉迷賭馬逾一年的中學生,凌晨時分路過尚未開舖營業的書報社,疑因「刨馬仔」心切,竟急不及待擅自取走擺放在書報社外的三份報紙馬經版、一份財經版及一本雜誌,打算先睹為快,卻在離去時被巡警發現,人贓並獲。涉案中學生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十月二十二日判刑。 記者:羅宇光
現年十九歲、就讀中七的被告潘耀財在庭上坦言,他已有一年賭馬經驗,每次賭注為數百元。主任裁判官郭偉健聞言即搖頭歎氣,並查問賭馬的錢從何而來,被告回答說是來自零用錢及幫父親打工的收入。
辯方律師為被告求情,指他雖然愛好賭馬,但這一嗜好並沒有影響他的日常生活。案發當日早上,被告路過書報社,發現尚未開舖營業,但又想先睹為快當日的馬經,於是受貪念驅使偷走報紙,現已深感後悔。
律師並呈上被告學校社工的求情信,內容稱讚他重視學業,律師希望法庭從輕發落,讓他改過自新。
裁判官考慮後決定將案件押後,為被告提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以了解其「嗜好」始判刑,其間批准他繼續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九月九日,在將軍澳寶琳的寶琳書報社外,偷去《新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馬經版各一份、一份《蘋果日報》的財經版及一本《E-Zone》雜誌。
案情指當日凌晨四時許,一名巡警在上址發現被告手持涉案的報刊,形迹可疑,於是上前截查,被告其後和盤托出有關報刊是偷回來的。他另被控在案發時企圖盜竊一間便利店的報紙,但昨日獲控方不予起訴,撤銷控罪。
案件編號:KTCC636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