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日尖沙嘴一間酒樓的女主任,被共事酒樓的經理及部長淋腐蝕性液體,涉案二人瞬即被警方拘捕,其中被捕的酒樓經理,昨晚在扣押的西九龍警察總部跳樓,送院證實死亡。警方高度重視此案,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死者陳榮勝,五十二歲,前日發生淋腐蝕性液體事件後的中午十二時許,他在西環干諾道西住所,被重案組探員拘捕,由於他亦被腐蝕性液體灼傷,需要在瑪麗醫院治理,昨午由重案組探員押返九龍城亞皆老街的西九龍警察總部調查。
昨晚七時許,陳榮勝在重案組第三隊三樓的寫字樓,接受探員問話,他仍然身穿病人衣服,寫字樓內有數名重案組探員,但他稱便急要去廁所,由於他手部受傷並無帶上手銬,其時亦有一名探員陪同在廁所外等候,但他在廁格如廁期間,突然推開窗門的窗框,一躍而下,重傷昏迷倒卧停車場地下。
在總部門外駐守的警員,聽到隆然墮地聲響趨前察看,而樓上的重案組探員,聞訊亦趕往樓下,救護員接報到場,替跳樓疑犯急救,但他頭部重創,滿身鮮血,送院後證實不治。據探員稱,疑犯頭部着地,相信並不是逃走,而是有心尋死。死者妻子事後到醫院,知悉死訊悲傷不已。
警方消息指,疑犯被捕之後,與警方並不合作,由於案中女傷者仍未度過危險期,他在落口供期間,探員曾警告如果女傷者不幸死亡,將會控告他謀殺罪,其時他反應有異,料他為此而決心尋死。事件引起警方高度關注,並進行徹查,根據警方通例,任何疑犯在合法羈留下死亡,警方需作出詳細調查報告,由死因庭院裁定,如果有人疏忽需負上刑責,相信西九龍重案組有人因此要「孭鑊」。
案中被淋腐蝕性液體受傷女子姓蕭,四十五歲,是尖沙嘴一間酒樓的主任,他與任經理的死者陳榮勝及一名姓黃部長,在同一酒樓共事,由於他們素有積怨,消息指出,兩人前日凌晨收工後,在酒樓內飲酒,任夜班的蕭女催他們埋單,有人飲醉酒因十多元酒數與蕭女發生爭執,其後她被人淋腐蝕性液體,身體七成皮膚受傷,情況危殆。案中姓黃部長已被落案控以傷人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