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周刊》前副總編輯黃仲棋(圖),因假冒公職人員罪成判監十四星期緩刑年半,他昨於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案件不涉暴力威嚇,判刑過重,暫委法官杜麗冰指傳媒肩負社會責任,明知揑造故事仍故意侵犯他人私隱,做法值得商榷,押後裁決。
上訴人黃仲棋(三十七歲),任電台節目助理,被控於去年九月二日,在觀塘翠屏邨單位內,假冒房屋署人員。
事主吳玉玲為區議員郭必錚的助理,黃仲棋案發日與攝記向吳的兒子訛稱房署職員,要求入屋檢查喉管,入屋後拍下多張照片,其後於《東周刊》刊登有關報道。
案件編號:HCMA653/03
馬泉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