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政府之由來

弱勢政府之由來

香港理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首席講師
史文鴻

回歸六年以來,特區政府的管治愈來愈弱勢,無疑泡沫經濟的爆破是難以控制的原因之一,但特區政府在施政上,也有三大嚴重缺失,需要正視。

三大嚴重施政缺失
1忽視市民大眾基本權利
由挺公安法、廿三條立法、考慮起訴爭取居港權的示威大學生到雷玉蓮事件,都暴露出特區政府對人權缺乏國際的認識及尊重水平。港英管治到了九十年代,已經理解到香港是一個經濟而非政治城市,故已修改公安法及擱置不用國安法條文,特區政府挺公安法及急推廿三條立法,有選擇性地打壓示威人士或以威嚇方式剝奪公民基本政治權利,都肯定使社會開明人士及市民大眾憂慮政府向強權統治傾斜,當然激發了社會人士反對聲及七一大遊行,嚴重打擊政府形象。

2罔顧公眾利益
一個政府管治上最大的責任,除了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基本人權,就是維護公眾利益。可是公屋減租事件,就反映出房委會一直無依例減租,更在敗訴之後,仍設法拖延回應廣大公屋居民的訴求。近日維港填海事件亦反映政府不但違背早前於立法會提出較低度發展的承諾,更透過傳媒用先聲奪人方法,一意孤行要營造既定事實,結果要和民間組織對簿公堂,隨之政府只能變得低聲下氣,實在是自取其咎。
3欠缺傳統施政智慧
最近縮短選舉時間的爭議,就反映出政府漠視港英政府多年來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二十年來沒遇大問題,突然要考慮改變而又未能充份諮詢,結果引發出強烈反對聲音及不必要的陰謀理論的揣測。

應以開明方式施政
以上種種事件,均引發社會上開明人士、公民組織甚至市民大眾的不滿和抗拒,產生種種社會內耗及官民爭議,結果政府往往要改變初衷,順應民意,但令人擔心的是為何政府當初不能充份掌握民意、更廣泛諮詢及更明白政府合理之權責所在呢?
特區政府管治長期失誤形成至今的弱勢,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千萬不要希翼以「惡形惡相、裝腔作勢」,就可消解。任何政府要建立強勢管治,只能透過「減刑薄稅」,尊重民意來改善。可惜未來經濟上香港還要時間復甦,失業亦未必能大幅改善,來年及後年公務員及社會仍有減的壓力,社會難以因財赤對政府寄予改善民生的厚望,故此政府更應要以開明、理性及懷柔的方式來施政,避免侵害市民權益及與民衝突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