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租金逾70萬 促交還搬走家具<br>周啟邦夫人控林鳳媳婦霸屋

追討租金逾70萬 促交還搬走家具
周啟邦夫人控林鳳媳婦霸屋

【本報訊】有「銀壇玉女」美譽的已故粵語片女星林鳳,其獨子夫婦於九九年結婚後與父親譚永成同居於九龍塘碧華花園,可是父子於兩年間先後離世,觸發一場媳婦霸佔住宅引起索償的紛爭。 記者:羅宇光

由譚永成胞妹周啟邦夫人譚月清任董事的業主公司,指控林鳳媳婦在丈夫和家翁死後本應遷出物業,卻未經批准佔住三年,今年七月更一併搬走屋內家具電器遷離。業主公司昨入稟高等法院,向林鳳媳婦追討有關租務損失,並要求交還擅自取走的物品。按租值每月二萬元計算,期間租金收益達七十多萬元。

林鳳獨子服藥亡
林鳳獨子譚澤沁於九九年六月因服藥過量身亡,遺下新婚三個月的遺孀鄭家燕,亦即本案答辯人。譚澤沁死後僅一年,父親譚永成猝逝,遺下巨額財富,由其胞妹周啟邦夫人譚月清任遺產管理人。譚永成父子在世時,同為本案原訴裕強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譚月清任公司董事。
根據入稟狀,原訴公司擁有碧華花園六座一個單位,譚澤沁於九九年三月與鄭家燕結婚後,與父親和妻子遷進單位。父子其後相繼去世,鄭獨居該住所。
原訴公司指出,鄭家燕本應在丈夫和家翁去世後搬遷,因為即使原訴公司與她之間就涉訟物業有任何租賃合約,亦應於○○年七月,即譚永成死時中止,可是她仍佔用自住,並享用單位內一切設施。

要求遷走不理會
同年九月,周啟邦夫人譚月清以兄長譚永成遺產管理人名義,向鄭家燕發律師信要求搬遷,惟鄭未予理會。直至今年七月四日,再向鄭發律師信要求交還物業,鄭始於同月二十九日遷出,卻一併帶走屋內梳化、電視機、冷氣機及窗簾,原訴公司指這些家具電器均屬公司所有。
原訴公司認為鄭家燕未經批准佔用物業自住三年,期內物業租值為每月二萬元,因此向她追討有關租金收益或賠償,同時要求法院頒令她交還擅自取走的家具電器。
案件編號:HCA3711/03

林鳳兒子譚澤沁於九九年六月因吸食過量藥物去世。

林鳳的媳婦鄭家燕遭追討租務賠償。

周啟邦夫人入稟追討姪媳婦租金損失。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