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問題令保護海港團體與政府對簿公堂,政府早前先輸一仗,排期上訴期間,政府繼續填海工程,保護海港團體上街抗爭,收集市民之簽名與捐款,以求力爭到底,各方反應踴躍,政府面對龐大的輿論壓力。
環保團體認為政府應珍惜天然資源,不應只向錢看。政府則認為填海乃發展所需,對社會有利,若在上訴期間停工,政府將付上大額賠償。究竟誰的道理更強?法律的問題由法庭判決,但在社會的層面,則考慮的是兩個問題,即「金錢」與「法治」。
就筆者接觸的朋友在此事的意見,在「金錢」的課題意見不一,有認為填海有需要,亦有認為保護海港更重要。然而,在「法治」方面,意見則一面倒,認為政府有法不依,上訴期間仍繼續填海,有藐視法庭之嫌,故對於環保團體入稟法庭申請禁制令極表支持,筆者作出的少許捐款,亦主要基於這方面的考慮。
伊索寓言有一則「池邊的鹿」的故事,也許能道出政府現時的思維盲點。一隻跑到池邊的鹿,既熱且渴,於是便在池邊飲水。水中看見自己的倒影,角的大小與式樣,是何等的美麗,然當看見自己瘦弱而長的腳,便頓感不快,正當牠思考着這問題,突然有一隻獅子走到池邊準備捕捉牠,鹿立刻發足狂奔,在廣闊的平原上,牠一直與獅子保持着一段距離,但是一到樹林,他的角卡在樹枝之間,很快便被獅子捉住。
法治與人民是社會的根基,法治要維護,民意不可逆。真正有價值的事物就像鹿的一雙腳一樣常遭輕視,政府在填海問題上應好好反省。
(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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