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司難合資格<br>內地汽車金融業門檻高

港公司難合資格
內地汽車金融業門檻高

【本報訊】為推動中國汽車市場發展,中國銀監會終於公布海外汽車廠及汽車融資集團期待已久的《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但所設門檻甚高,除要求各股東公司最近1年總資產不低於40億元(人民幣、下同)外,年營業額不可少於20億元,國內外銀行機構更不許參股汽車金融公司。

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
儘管該辦法適用於港澳台公司,但本港能符合該辦法要求的公司幾近於零,即使中信泰富(267)屬下的汽車銷售企業大昌行及全港最大的士融資者日本信用(626)旗下運通泰亦不合資格,可以說該辦法主要為內地及海外大型車廠及汽車融資公司而設。
辦法規定出資人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最近3年須連續盈利,單一大股東必須是汽車生產或銷售企業,須佔汽車金融公司三成以上股權。
辦法又規定,汽車金融公司最低實繳註冊資本為5億元,獲准經營後,不能擅自發行債券或向境外借款,只可接受境內股東3個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或向金融機構借款,以提供購車貸款,及向汽車經銷商採購車輛提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