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制憲Q&A

歐盟制憲Q&A

憲法要何時通過和生效?
須在今年12月中達成最後協議,之後繙譯成各成員國使用的法定語言文本。部份成員國會舉行公決,最遲在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為何歐盟要制訂憲法?
歐盟成員明年5月1日會增至25國,有必要簡化行政架構;以單一文件取代過往50年歐洲一體化所締結的連串條約和文件,令歐盟各國有更明確的法規可遵從,公民亦易於明白。

憲法由誰草擬?
由法國前總統德斯坦領導的105人委員會,花16個月時間完成。

憲法草案有何重要內容?
廢除每半年輪任歐盟主席制度,設歐盟總統,由歐盟領袖推選,任期最長5年,負責主持峯會,並代表歐盟出席國際會議,令歐盟政策更連貫。
‧成立歐洲外長,制訂單一外交政策。
‧將歐洲議會議員數目由626席增至732席。
‧將歐洲委員會專員數目由明年25個減至15個。
‧將成員國行使否決權範疇由50個,縮至外交、防衞、稅務、社會保障及文化5項。
‧容許成員國有權不執行某些政策或隨時退出歐盟。
英國廣播公司/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