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 陳英傑
自從足球賭博規範化被提出以來,持反對論者均以賭博會製造「病態賭徒」為由,嚴加貶斥。支持論者卻以賭博禁不絕為由,指出與其每年讓大量黑錢流向黑幫,不如規範化以抽博彩稅減輕財赤。對這種爭持,我們不妨由根本處重新思考。
如前所述,「病態賭徒」是反方的最有力論點,據他們指出,「病態賭博」每年造成不少倫常慘劇,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可是,其實甚麼是「病態」?論者沒有明確界定,是以每月收入用於賭博的比例、還是實際賭博數額?要是以比例計,如果有一名退休老人,喜歡每月下注十元,那他豈不是也成了「病態賭徒」?要是以實數計,假設每月賭博上萬元就是「病態」,那月入一百萬元與月入五千元的是不是一樣病態?若從行為本質上斷定何謂「病態」,那麼炒賣股票、房地產、外幣,甚至到遊樂場玩有獎遊戲是不是也是「病態」?因為這些行為都有投機成份。可見「病態」一詞並不清晰。
既然如此,我們不妨從最普通的賭博談起。有人認為賭博會造成倫常慘劇,但我們不妨想想,一年有數以千萬計的賭徒,當中又有多少人遇到倫常慘劇?再說,年中有不少學子也因考試壓力而輕生,更有大量工人、司機因不健全的社會安全制度而送命,難道我們要把所有考試、工業、駕駛行為禁絕?正如一般人所知的,任何活動只要過量便有問題,賭博也一樣,所以我們不妨從「過量」處想方設法解決、或減輕問題。
賭博其實可分為大賭和小賭,當中以「少」為無害,以「多」為有害,所以,賭博問題的解決之道在於限制賭博,而不是禁絕賭博。在具體實行上,限制賭博其實是可行的。只要接受投注一方限制每人每注的投注額,同時限制每人每次的總投注數,這樣限制賭博所帶來的麻煩便會使每人的投注意欲大大減低。不信的人不妨於賽馬日到投注站一看,便會發覺人山人海的人龍有多麼可怕。賭博已成了一種娛樂,是極難禁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