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斯里蘭卡男子聲稱在祖國因拒加入「泰米爾之虎」遭受虐待,持假護照經香港擬逃往加拿大被捕,其後被甄別為難民,他早前上訴得直獲撤回遣送離境令,保安局不服裁決昨在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認為聆訊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准予保安局向終院上訴。
判詞指,斯里蘭卡籍答辯人SakthevelPrabakar雖被甄別為難民,但他在港因持有假護照被定罪,保安局拒絕撤回遣送離境令,而上訴庭基於答辯人移居加拿大的生活愉快,來港機會較低,故拒絕予保安局上訴終院許可。終院法官考慮到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准保安局上訴。
案件編號:FAMV1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