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四人隨旅行團於九七年八月前往菲律賓遊覽,首日在馬尼拉灣出海觀日落遇上海難,觀光船遇海浪翻沉,導致七名旅客喪生,其中一名受傷旅客以自己和亡妻名義,控告主辦該次旅遊的百福旅遊有限公司及領隊,指他們違反合約和疏忽職責,追討逾千萬元賠償,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原告人何仁(譯音),亦為其妻陳雅滿及四歲兒子何玉麟的遺產承辦人;被告人分別為主辦旅行團「龍之旅」的百福旅遊有限公司(簡稱百福)及領隊程朗聲(譯音)。
原告人代表律師昨於庭上指,四十四名旅客參加一個名為「龍之旅」的五天菲律賓團,旅行團於九七年八月十五日出發,抵境當天,即由當地導遊安排前往馬尼拉灣出海觀日落,卻遇上海難,觀光船遇風浪翻沉,船上四十八人全部墮海,最終七名旅客罹難。
據律師表示,死因庭早前裁定何仁妻兒均死於溺斃,並接納菲律賓海事死因委員會的決定,認為木製觀光船超載為沉船的主因,加上非法僭建的上層船艙和避風塘外天氣惡劣,造成這宗慘劇。
律師續指,原告一家透過一間旅行社參加由百福主辦的「龍之旅」,中介的代理人僅為「艇仔」的角色,替百福招攬旅客,百福才是真正的主辦人,故百福與旅客之間,存在合約關係,該團領隊程朗聲沒有妥善監察船上安全措施、考慮團員上船前的憂慮及了解當時天氣環境是否適合繼續進行旅程,百福及該領隊,因疏忽職責導致意外發生,均須承擔責任,負責有關賠償。
何仁在庭上作供稱,妻子原先打算參加另外兩個旅行團,後因兩旅行團參加人數均滿額,才轉而參加「龍之旅」。
案發日出海前,他留意到海上湧現白頭浪,曾問領隊及當地導遊是否安全,兩人均說安全無事,觀光船行駛十分鐘左右,剛抵避風塘口,船身兩遇海浪擊打,上層二十多名旅客發出尖叫,最終船隻翻側沉沒,遇事前他曾要求當地導遊回航,卻遭對方拒絕。
案件編號:HCPI1234/1998,876&105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