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行要注意延交收風險

經紀行要注意延交收風險

證監會關注近期有傳聞指出,若干經紀行允許客戶在買股後,長達7或8日(T+7/8)才交付購股款項,並提醒經紀此舉可能增加交易風險,須審慎行事。
證監會認為,經紀延長交收期將會增加違責風險,因為若有客戶購股後,因延長交收期限而違責,沒有支付有關款項,有關的經紀行須承擔可能會出現的虧損。
同時,證監會提醒經紀行必須具備足夠的資源以經營其業務;假如經紀行向客戶批予信貸,但又缺乏相應的資金來應付該等信貸所產生的風險,將屬於不可接納的經營手法。
另外,該會周四公布吊銷美高證券持牌代表王平忠的牌照,但昨日表示要暫緩執行,因為王氏稱因搬家而收不到有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