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嘉慎:望天保佑<br>填海暫緩令下周一裁決

徐嘉慎:望天保佑
填海暫緩令下周一裁決

【本報訊】保護海港協會向法庭申請暫緩令,要求政府暫停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直至法庭另行頒令,聆訊昨日在高等法院正式展開,雖然政府一方堅稱若暫時停工可能要面對工程承建商高達六億元的索償,最終動用公帑支付,但保護海港協會指斥政府誇大索償金額,若工程繼續,將對珍貴的維港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日後所付出的代價,實遠超現時停工所衍生的金錢損失。法官將於下周一作出判決。 記者:梁瑞珮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徐嘉慎散庭後表示,希望上天保佑,被問及勝訴信心時,他坦言:「成敗都好,問心無愧!」
代表協會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法庭於今年七月頒布的判令,已裁定灣仔填海計劃違反《保護海港條例》,現時進行的中環第三期填海計劃,兩者實相同相關,故同屬不合法。然而,政府在法庭判決一個月後,於八月間仍展開中環填海工程,實不尊重法庭判決,不尊重法治精神。

特首行會失職
湯家驊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法庭判決後應警覺,把中環填海計劃撤銷或發還城規會,但他們沒履行法例賦予他們的職權。
他續指出,終審法院將於今年十二月審理灣仔填海計劃的上訴,政府沒有急切性為紓解中區交通塞車問題而展開中環填海工程;如果工程繼續,將對維港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若協會提出的司法覆核獲判勝訴,屆時政府需耗資另一筆金錢把維港回復原貌。
湯家驊強調,維港的珍貴價值不能以金錢計算,若工程繼續進行所造成的損害,也不能以金錢賠償作為彌補,故法官應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頒令填海工程暫停。

法律程序核准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並稱,歷史顯示政府往往藉紓解交通問題或其他公眾需要,進行填海,但最終將填得的用地改作商業用途,若再讓該情況發生,《保護海港條例》存在也沒用處。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鄭若驊則指出,中環填海計劃按法律程序制訂及核准,過程合法及恰當,與灣仔填海計劃在地理上無關連。中環填海工程有必要性,工程繼續可如期紓解中區塞車問題;若政府在司法覆核中敗訴,政府可把維港還原,已填的土地也可移走。
鄭若驊又稱,若暫停工程九十天,政府估計要向工程承建商支付七千五百萬元,若停工超過九十天,承建商可控告政府毀約,政府可能面對逾五億元的索償。不過,湯家驊反駁政府誇大索償金額。
案件編號:HCAL102/03

保護海港協會主席徐嘉慎與年逾九十的徐母到庭旁聽。

關注維港填海糾紛的「名嘴」鄭經翰及何俊仁昨日也抽空到法庭旁聽。 凌樹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