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監管殺蟲水法例存有漏洞,只要求供應商列出主要殺蟲成份,其實大部份殺蟲水均「隱含」多種致癌物質。環保組織「綠色力量」測試市面上十款殺蟲水和蚊怕水產品,發現含有多種可能致癌化學物質,由於現行法例並無要求生產商列出這些非主要殺蟲成份,市民長期使用,健康可能受損。 記者:羅偉光、陸羽平
【本報訊】現時在本港出售的殺蟲水及蚊怕水等除蟲產品,均受《除害劑條例》監管,供應商需列明有關產品的「活性成份」,即殺蟲的主要化學成份,而產品含有的其他「非活性成份」則毋須在標籤上註明。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稱,根據美國環保署的研究,殺蟲水含有的「非活性成份」也可能危害健康,影響環境。
綠色力量早前測試了市面上十款殺蟲水及蚊怕水產品,結果發現所有產品均含有多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綠色力量科學及自然護理總監鄭睦奇博士稱,雖然這些揮發性有機化學物都有殺蟲驅蟲功效,但主要是用作殺蟲水的香料及乳化劑,故一般被認為是「非活性成份」,由於法例沒有要求逐一列明,因此供應商通常不會在產品標籤上註明。
鄭睦奇稱,雖然這些「非活性成份」,如二氯甲烷及甲苯等並非主要除蟲成份,但均對人體有害,吸入輕則會引起呼吸道疾病及刺激眼、鼻腔黏膜,長期使用可能致癌。他希望政府鼓勵生產商在包裝上清楚列明每一種有效殺蟲的化學成份,給予市民知情權和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消委員會研究及普查總主任鄭躍年強調,該會一直關注揮發性物質的問題,因為不少家居用品可能都含有這些有害健康的物質,如空氣清新劑等,故建議使用殺蟲劑時應保持空氣流通。
被測試產品之一的「殺他死」代理商英和公司稱,所售產品均符合香港法例規定,該公司樂意配合任何可以進一步提高產品安全性的措施。
漁護署稱,今年七月已把建議修訂法例內容提交律政司草擬法案,該署建議日後有關殺蟲劑改以產品註冊,每個產品需註明「活性成份」及「非活性成份」,有需要時更會限制成份濃度和須於標籤上清楚列明。
此外,開設有機產品專門店的作曲填詞人盧冠廷說,市面上有不少全天然成份的有機殺蟲劑但這些天然產品價錢較一般殺蟲劑貴四至六倍,「要健康就要付出多啲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