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搏擊:教會如何推動民主?

民主搏擊:教會如何推動民主?

陳弘毅教授日前在嶺南大學舉行的「21世紀香港管治」研討會指出,公民社會是香港寶貴的資產。他提出,健康和蓬勃的公民社會是民主的必要條件,而公民社會包括各種社團和志願非牟利非政府組織組成的「第三領域」。志願團體的社會參與、社會運動,甚至公民抗命的行為,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補充。
陳弘毅的發言令我想起今年七月英文版《中國日報》批評香港天主教教區主教陳日君,以及香港民主發展網絡發起人朱耀明牧師和夏其龍神父。文章指陳主教「製造麻煩和挑起反政府情緒」,又批評朱夏兩人舉辦民主集會是要「把教會發展成政治組織」,「扮演着凱薩的角色,煽動爭端和衝突,四處散播不和的種子。」《中國日報》的論點不僅脫離香港的社會現實和政治發展形勢,而且不認識教會是公民社會構成的一員,教會領袖和信徒的政治參與是民主社會健康和成熟的表現。

信仰基礎關懷社會
當代著名社會學者哈伯馬斯(JurgenHabermas)曾經指出,公民社會的核心由各式各樣的志願組織構成,其中包括「教會、文化和學術團體,到獨立的傳媒、體育和消閒組織、辯論會社、各種市民關注小組和基層抗爭行動組織,以及職業公會、政黨、工會和『另類團體』。」到底教會與公民社會的關係如何?教會如何有助公民社會的發展?
首先,不論是天主教或基督新教,教會都有社會關懷的神學思想和倫理教訓。以天主教為例,教會有十三份名為「社會訓導」的文件,教導信徒維護人權、關懷大眾公益、監督政府、維護工人權利、優先關愛貧窮人、改變不公義的制度、消除軍備競賽和促進和平等。上述從信仰而來的價值理念,促使教會領袖和信徒參與社會運動,提出種種政治改革的訴求。也由於教會領袖沒有政治利益,信徒持守的是信仰而不是工具性的考慮,他們的社會政治參與往往具有持久性和凝聚力。

鼓勵各種理性討論
其次,教會內部存在各種鼓勵理性討論的機制,如回應各種社會議題的研討會或座談會,不同教會的社會關懷小組等。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各有報章,而有關報章往往是持不同立場的信徒的辯論場所。上述機制能有效促使信徒關注社會問題,提出理性討論,學習思考不同論據的合理性,批判不合理的觀點或立場,甚至以遊行、抗爭的行動去實踐其信仰。這是教會領袖和信徒具有公民性的表現。
假如《中國日報》對香港教會領袖的批評反映了中央政府某些意識形態的盲點,則他們有需要重新認識教會領袖和信徒的社會政治參與是一股健康的力量。這股力量不僅有助促進香港民主化和公民社會的發展,對中國社會的持續開放改革也具有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