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過往三十多年的航天事業發展歷程中,並非一帆風順,相反,除了遭受過種種技術上的挫折外,還因而掀起外交上的風波,引起外界的紛紛議論。
中國在一九九五年利用長征二號綑綁式火箭發射亞太二號通訊衞星,及一九九六年利用長征三號乙運載火箭發射國際通信708衞星失敗後,美國政府堅稱,中國透過參與發射過程的美國波音公司和休斯電子公司,已非法獲得敏感的航天技術。
美國負責起訴的官員表示,由於「太空運載火箭和洲際彈道導彈之間有很多相似之處」,他們擔心中國會藉美國的技術發展洲際導彈。正當中國成功發射「神舟四號」太空船之後幾天,美國政府去年十二月底向波音和休斯公司發出了「指控信」。
今年三月五日,美國政府以非法向中國轉讓敏感技術為由,正式對該兩家公司合共處以三千二百萬美元(約值二億五千萬港元)的罰款。
不過,中國運載火箭專家王德程則反駁說:「那次發射失敗,究其根本,是因為美方不把衞星的質量分布特性等完全可以公開的數據告訴中方,而衞星是放在我們的火箭上發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