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亡兄販毒女友 借寓所作軍火庫<br>癡情漢藏毒藏槍囚88月

愛亡兄販毒女友 借寓所作軍火庫
癡情漢藏毒藏槍囚88月

【本報訊】已婚貨車司機聲稱自喪兄後,愛屋及烏,對其吸毒兼販毒的女友亦照顧有加,發展出親密關係,更愚蠢地讓她在家中放置手槍及毒品,結果他因藏毒及藏械罪被捕,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七年零四個月,而販毒得來的七萬三千多元則遭充公。 記者:梁偉強

高等法院法官高嘉樂昨判案時指,被告喜愛胞兄的女友,明知她販毒,仍讓她將寓所用作毒品基地,替她保管槍械,可說是咎由自取,而槍械或會作非法用途,危害公眾,考慮被告不知槍械的確實用途,遂判上述刑期。
三十三歲被告楊永星,有襲擊、襲警及藏毒案底,案發時做兼職輕型貨車司機,育有三名年齡介乎六至十五歲的女兒,昨承認一項藏毒及一項無牌藏有槍械彈藥罪,另一項販毒罪則記錄在案。

撿毒品添加劑
根據案情,警方於去年九月二十日下午,派員闖入被告在屯門友愛邨的住所,首先在廳中發現小量藏有海洛英毒品的飲管、燃燒過的錫紙及載有鈔票的膠袋,繼而踢破房門,拘捕被告,在房內衣櫃,搜出一柄中國製黑星手槍連五發子彈、手銬、針筒、藏有小量海洛英的飲管、毒品添加劑及藏有大量鈔票的膠袋等。
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表示,毒品是他所有,與妻兒無關,又指胞兄的女友,也在上址居住,警方證實全屋毒品只有零點七五克,而膠袋內的鈔票共有七萬三千多元。

事後不知所終
辯方大律師昨求情稱,被告自胞兄死後,與其女友發展出親密關係,但由於她是吸毒者,又是毒販,經常將毒品帶返被告家,收藏販毒得益,又叫被告保管朋友託管的手槍,被告出於愚昧才答應有關要求。
辯方大律師又指,警方今次行動,其實只是針對該名女子,她亦在行動中被捕,但後來控罪撤回,她事後亦不知所終。
案件編號:HCCC77/2003

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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