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落實於本月二十七日起接受投資移民計劃申請,所有國家及地區人士在港投資不少於六百五十萬元均符合資格,居港滿七年可申請居港權,惟內地居民受制於外滙管制政策,暫不能申請該計劃,但若他們以合法途徑獲取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現可「兜個圈」申請來港。 記者:謝明明、陳倩雯
保安局副秘書長黃偉綸昨日於記者會上表示,俗稱「投資移民計劃」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將於本月二十七日起接受申請,申請者須於七年內保持投資金額不少於六百五十萬元,但因內地實施外滙管制政策,除內地居民不能參加外,其他國家人士均可申請。
被問及若有內地居民獲取某些小國的居留權,當局會否接受申請時,黃偉綸謂,若有關人士循合法途徑獲取外國居留權,當局便會接受申請。投資者可投資房地產及金融資產,他們並可帶同配偶和未滿十八歲的受養子女來港居住。若申請人資料齊備,當局最快可在四至六星期內完成審批(見表)。
黃偉綸稱,若投資者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且連續居港七年,便可申請居留權。
當局有一套保安程序審批申請者背景,防止不法分子或恐怖分子藉機清洗黑錢。當局一年至一年半後檢討該計劃,若反應不理想,當局不排除會調整六百五十萬元的投資金額。
入境處助理處長白韞六於同一場合表示,當局或要求申請人提供無犯罪證明,有嚴重刑事案紀錄而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港府不會接受申請,該處並會要求協助投資者的中介金融機構定期提交投資報告。他直言,若投資者中途抽離投資金額,便會喪失資格,投資者也不可將資本增值套現。
金管局銀行監理部助理總裁蔡耀君說,難估計這計劃對股票市場的影響,但他否認計劃旨在托市。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擁有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除非根據國家的國籍法,辦理放棄中國籍的手續,否則仍被視為中國公民,沒有資格參加香港的投資移民計劃,他認為保安局應澄清有關國籍問題。
他又說,早前終審法院一個案例已界定,取得香港居留權資格的條件須以香港為唯一的永久居住地,但海外有經濟能力申請人未必會以香港為唯一的永久居住地,故當局需應向申請者清楚說明取居留權的資格,以免引起爭拗。
香港印度商會主席夏雅倫認為,該計劃對印度商人的吸引力有限,他批評六百五十萬港元的總投資額過高,應降至二百至三百萬的合理水平,並需縮短七年居港年期,以及豁免投資者的印花稅及物業稅,他估計最多只有十五名印度人會透過此計劃來港投資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