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鋼琴教師涉於過去三年,在寓所多次非禮一名六歲女學生,趁她習琴時伸手入內褲撫弄下體;香港性教育促進會副會長吳敏倫教授昨以辯方專家證人身份,指事主將扭曲事情投射到被告身上,裁判官基於控方證供存有疑點,裁定被告兩項非禮罪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指,案發時被告妻子在家,琴房門虛掩,被告妻子可能經過看到房內情況,而被告其他學生沒有作出類似投訴,因此疑點利益歸被告。
六十六歲被告李俊賢,任鋼琴教師,被控於○○年九月至今年三月期間及今年三月某日,在美孚新邨寓所內撫弄一名六歲女生下體。
案件編號:ESCC236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