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貨運公司女經理行賄澳洲航空相關公司的高級貨運主任,三年間提供共三十三萬元賄款,作為預留航機載貨艙位的報酬。女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要求輕判時透露不愉快身世,法官判被告入獄兩年。
被告韋秀英(四十四歲),於飛羚運通(香港)有限公司任職經理,承認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指她於九九年至○二年間,向澳洲航空公司相關的QantasFreightHongKong高級貨運主任鄭創盛提供賄款。
辯方求情指,被告婚姻生活不愉快,丈夫脾氣暴躁,自失業後經常酗酒及向她使用暴力。被告長女赴新西蘭升學,卻於車禍中不幸喪生,丈夫將責任歸咎她。兩人離婚後,被告獲公司派駐香港,與次女相依為命。被告勤奮工作但近年患上紅斑狼瘡症,要求輕判。
案情指,事發期間被告向鄭創盛建議向他每月提供賄款,藉此取得額外貨位。自九九年六月,飛羚運通每月存八千元到鄭的銀行戶口,但鄭其後要求增加賄款至一萬元,至○二年,鄭約共收取三十三萬元賄款。
案件編號:DCCC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