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遭拋棄 為籌墮胎費<br>16歲女布局勒索Line友還柙

懷孕遭拋棄 為籌墮胎費
16歲女布局勒索Line友還柙

【本報訊】一名十六歲懷孕少女疑不獲男友理會,為籌錢墮胎,竟向在交友熱線認識發生性關係的男子兩度要脅索款,指對方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及懷有其骨肉,先後索款萬多元,該少女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勒索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月二十一日,以待取閱有關報告,其間被告還柙候判。

父母不願協助
被告十六歲,兩項罪指她分別於今年八月七日及九日,在將軍澳景林邨及新都城廣場,為了使自己獲益,恐嚇勒索莫文杰三千五百元及一萬元。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與家人同住,父親當貨車司機,母親在零售店工作。她於今年七月發現懷了身孕,但男友不理會,她於是告知雙親,惟父母不滿她的行為而不願協助,並着她自行解決。被告為了墮胎才干犯本案,盼法庭予輕判。
案情指,男事主透過報章刊登的交友熱線廣告認識被告,兩人於八月七日相約會面,一起吃飯,其間被告提出作「親密行為」,而事主亦沒有考慮需要付錢,兩人隨後到秀茂坪一間賓館發生性行為。

事主懷疑報警
同晚十一時許,女被告使用手提電話傳訊兩段訊息給事主,聲稱自己未足十六歲,事主回覆電話時,她要求事主給予五千元,否則報警指控事主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其後,事主相約被告在景林邨交付三千五百元。
兩日後,被告又致電事主,聲稱她已懷有身孕要求事主給予一萬元,事主遂相約她在新都城廣場會面,事主聲言不相信她已懷孕,隨即帶她一起到將軍澳警署報案。警方調查後,證實被告年齡為十六歲四個月,於是將她拘捕。
案件編號:KTCC62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