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月簽署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昨生效,該公約將有助打擊內地外逃貪官,甚至可引渡他們返回中國受審。
華東政法學院國際法院管建強教授指出,據該份主要針對有組織犯罪集團、洗黑錢、腐敗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四類犯罪活動的《公約》,外逃貪官若是三人以上,並從事跨國有組織犯罪,就可被引渡。他指出,由於加拿大加入了該項《公約》,因此,只要有管轄權及條約追溯力的話,他認為加拿大是有義務把賴昌星引渡回中國。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中紀委為配合該公約派出專門的工作小組,對各地的官員進行巡視,對他們的出國通行證以及出國護照進行檢查和管理,一旦發現有意外的情況,將會及時作出反應。
中國貪官攜巨款外逃的事件近年不斷發生,目前至少有四千名涉嫌貪污和賄賂的疑犯在逃,帶走公款高達五十億人民幣。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