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專家籲仿效外國做法<br>孌童罪犯擬強制獄中治療

心理專家籲仿效外國做法
孌童罪犯擬強制獄中治療

【本報訊】補習社東主陳柏年因拍攝狎玩女童的影片,被判入獄及接受心理輔導。但懲教署心理專家指出,當局無法定權力強制孌童罪犯接受治療,也缺乏針對他們出獄後的監管和跟進,孌童罪犯重犯的比率卻超過兩成。保安局正研究專家的意見,包括參考外國的做法,制訂法例堵塞漏洞。本港性侵犯兒童的罪犯,年紀最小的只有十四歲。 記者:陳沛敏

懲教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盧陳清泉接受訪問時指出,近年本港懲教機構每年接收三十多名曾性侵犯兒童的罪犯(見表),今年首季也有十二人,當中年紀最小只有十四歲,最老的七十二歲,估計一半人有孌童癖。

孌童癖十多歲形成
她解釋,孌童癖通常在十多歲的青少年時期形成,患者要透過不斷與兒童作性接觸獲得滿足,可能每星期侵犯一名兒童,或同一名兒童持續被侵犯,而每年平均約有五名被定罪的孌童性罪犯年介四十一歲至六十歲,他們被揭發前,可能已侵犯兒童達數十年之久,受害者人數可以十分驚人。
盧太指出,孌童罪犯較一般性罪犯的再犯比率高,超過兩成,因孌童是像吸毒般「成癮」行為,難單靠意志控制,過去有侵犯兒童的性罪犯出獄後再犯。她更透露,有兩、三名孌童罪犯已出獄,但他們在獄中接受治療的情況不理想。

僅一半願接受治療
雖然懲教署設有性罪犯治療中心,但本港現無法例強制性罪犯必須接受心理治療,即使法官判決時有此要求,也要罪犯自願,懲教署的專家只能鼓勵他們接受治療。盧陳清泉承認,侵犯兒童的性罪犯尋求治療的主動性不高,只有約多於一半人願接受治療。
性罪犯治療中心可透過小組討論、角色扮演等心理輔導方法,糾正孌童罪犯對兒童的偏差性觀念,例如「佢哋可能以為摸吓唔怕,佢(小朋友)重喺度笑。」同時,在西方一些國家孌童罪犯出獄後一段時間,仍須接受監管,行動也受限制,如不能擔任接觸小朋友的工作,但本港目前只有刑期超過兩年的囚犯獲釋後要接受監管,卻有八成的性罪犯刑期少於兩年。

向保安局提出建議
盧陳清泉已向保安局建議,參考外國的做法,訂立法例容許法官將侵犯兒童的性罪犯的刑期與其治療進度掛鈎。若治療成效不理想,須延長服刑時間,並考慮規定所有孌童罪犯出獄後接受一段時間的監管及跟進。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正與有關部門研究懲教署提交的文件,暫未有定案,但強調加強高危性罪犯的監管及更新服務是當局一直關注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