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被新銀集團追3億

黃坤被新銀集團追3億

【本報訊】新銀集團(988,前稱明珠興業)及其前主席黃坤的官司糾紛愈演愈烈。繼今年4月黃坤申請將新銀清盤,而新銀上月反向黃坤追討2.68億元後,新銀全資附屬瑪高財務,上周五入稟高院,向前明珠興業主席黃坤及執行董事袁漢明追3億元。新銀自今年4月24日停牌至今。

裕亮向瑪高借錢購酒店
入稟狀指出,明珠持有80%股權的OceanCentre,在93年6月以2.38億元購入明珠海景酒店。同年6月22日,OceanCentre將該酒店以3.3億元售予華愉投資,而明珠當時持有華愉30%股權,其後減至20%。及至94年8月,華愉以8.5億元將該酒店售予裕亮國際,而裕亮由聯創投資及明珠分別持有75%及25%股權。
裕亮收購明珠海景酒店的金額由瑪高財務借出4.25億元,有關借貸為期兩年。不過,裕亮在期滿時只能償還5438萬元利息,不計本金仍欠瑪高1.13億元利息。97年9月,瑪高委任接管人接管該酒店,並就裕亮尚欠的1.13億元利息,在明珠的帳目中作出撥備。及至00年11月,明珠以2.38億元將該酒店售予CharterJoy。01年9月,瑪高就出售該酒店,作出1.87億元撥備。
瑪高強調,黃坤作為裕亮的董事,應清楚明白裕亮的財政狀況,根本不能支付收購酒店的代價。而黃坤及袁漢明作為明珠的董事,亦未能盡力維護明珠的利益,違反董事責任,故瑪高入稟向兩人追討,瑪高為該酒店進行的兩次撥備合共3億元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