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明
董建華政權眼中釘雷玉蓮最近兩個月噤若寒蟬了。原來律政司發信給她說,去年她怒闖入境處大樓示威,當局要加派保安人員到場,費用達十五萬元,可循民事法向她索償。假如不想賠償,須終生禁足入境大樓,同時繳交一萬元法律費用。
雷玉蓮沒有錢,十五萬元對她來說等於抄家。她拿着恐嚇信,既不能報警又不敢向傳媒透露。這就是新香港律政司勝過黑社會的地方。
律政司長梁愛詩說,以民事法處理雷玉蓮案,是善意表現,否則「大可用刑事法起訴」。案件屬於刑事還是民事,顯然大可以憑律政司長的善意、惡意而定。所以,當年富豪胡仙犯刑事案,梁愛詩即表善意不追究;瑪麗醫院一位年輕技師戳穿她「小恙入院」謊話,梁愛詩即惡意控以刑事罪名,毀了他一生。
至於雷玉蓮,她沒有甚麼學歷,更沒有所謂高尚職業,刑事罪名對她無損。那麼,就用民事法要她傾家蕩產吧。可見梁愛詩判案,除了憑善意和惡意,還會憑善意中的惡意。
「貧不與富鬥,富不與官爭。」西晉中葉,巨富石崇有個豔妓叫綠珠,權臣孫秀要討來侍寢,石崇大怒不許。孫秀的使者善意勸他說:「君侯博古通今,察遠照邇,願加三思。」石崇不理,孫秀就矯詔收捕石崇,沒收了他的家財,還把他全家處斬(《晉書.石苞傳》)。今天,梁愛詩甚至不必矯詔:她有董建華以至中共中央全力支持。
清朝初年,吳縣金聖歎等書生以公憤訟貪官,到文廟痛哭。當時皇帝新喪,巡撫朱國治乘機上疏說金聖歎「集眾千萬,上驚先帝之靈,似此目無法紀,恐搖動人心」,把哭廟的十八名書生凌遲處死,抄沒家產,家人入宮為奴,吳縣人士一時氣奪(《南亭筆記》卷三)。今天,梁愛詩也是說雷玉蓮目無法紀。她振振有詞反駁輿論界:「不批判雷玉蓮違法,反而責難律政司破壞法治,是甚麼道理!」
道理就在梁愛詩的善意、惡意之間,就在無權無錢莫進來的衙門裏。二十一世紀的香港竟然使人想起古時孫秀、朱國治兩個奸賊的故事。金聖歎臨終笑道:「不亦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