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凌集團(211)及以張志誠為首的12名前任及現任董事,昨日被兩名大凌股東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辭退現任6名董事、接管大凌及召開特別股東大會重選董事,及追討損失。
兩名入稟控告大凌的股東之一孫進林,自01年12月成為大凌股東,持有8.44%大凌股權;另一人為林文,自02年7月成為大凌股東,持股9.51%。
入稟狀指,根據02至03年期間公布的7份該集團通告,大凌及其董事多次違反上市條例。4宗交易(包括WestMarton、Coultias、GlobalEagle及InworldGroup)之中,大凌的董事未能為公司爭取最佳利益。
另外,大凌於00年5月借出1.05億元予魏國健,而後者以活力世界股權作抵押。不過,截至同年6月底止活力世界的資產淨值只有9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