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淨步行唔好 希望警察fit啲<br>警隊新體檢步行代跑步

學者:淨步行唔好 希望警察fit啲
警隊新體檢步行代跑步

【本報訊】警員每年要接受體能測試,以確定體能合乎標準,但今年警隊將引入新的測試項目,接受測試警員可選擇以步行四千八百米,代替跑步二千四百米。員方相信,引入新選擇與曾有警員在跑步測試後猝死有關;但有體育專家則認為,步行體能要求不及跑步,警員體能應符合較高標準。 記者:陳沛敏

以一個標準運動場計,四千八百米相等於環繞跑道行十二圈。警方發言人表示,過去周年體能測試只有跑步及划艇兩項供人員選擇,但今年加入步行的項目(表),所有人員都可以選擇,並會建議體重與身高比例(BMI)不符標準的人員選擇步行測試。
發言人否認引入步行測試與過去有警員在跑步測試後猝死有關,強調只為提供多些選擇。他解釋,專家意見指步行並非較跑步容易,只是測試不同的體能,例如跑步可測試人員的爆炸力;步行考驗人員的持久力。

疑與警猝死有關
不過,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助理教授雷雄德對警方的安排有保留。他指出,警察除「行咇」外,還可能隨時要「追賊」,警隊作為紀律部隊,肩負維持社會治安的責任,應有較高體能標準,而跑步較步行涉及更多和更強的腿部肌肉運用,更能反映心肺功能,因此警務人員應以跑步作主流的測試方法。
他說:「如果全港警察淨係通過步行測試,就唔係咁好……作為一個市民,希望我哋嘅警察fit啲。」至於測試標準,以二十五至二十九歲的男性人員為例,要求他們在三十五分半內完成步行四千八百米,雷雄德認為「速度算快」。

不合格不用處分
警隊員方代表卻普遍歡迎新安排。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贊成引入新測試項目,並估計與曾有人員跑步後猝死有關。他指出,過去測試不合格人員要上俗稱「肥仔班」、為期二至三星期的改善體能課程,但近年基於資源考慮,已取消有關課程。他不認為近年警察體能變差,只因警務工作日益繁重,警務人員缺乏足夠休息及運動時間。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則認為,周年體能測試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只是提醒大家做運動,即使不合格也不需接受處分。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歲東九龍衝鋒隊警員馬樂民在九龍仔公園參加周年體能測試時,在十三分鐘內跑畢二千四百米後突然休克,送院後不治。兩個多星期後,一名四十三歲隸屬西貢警署軍裝巡邏小隊警員亦在體能測試中,在十四分鐘跑畢全程後氣促及休克,幸送院後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