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弄巧反拙 - 李怡

李怡專欄:弄巧反拙 - 李怡

七一、七九、七一三這三次遊行和集會,其主要訴求除了「擱置廿三條立法」和「董建華下台」之外,最根本的要求還是加快民主步伐。從七一以後,選民登記的大幅上升,即可以見到,市民對行使民主權利有了新的覺醒。
然而,特區政府怎樣回應市民的民主訴求呢?竟然是要將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日的投票時間,縮短三個小時,即由過往的早上七時至晚上十時三十分,改短為早上七時至晚上七時三十分。投票日雖定在星期日,但數以萬計的人是要在星期日上班的,例如所有的公共服務機構,所有依賴星期日做生意的行業,如酒樓、髮型屋等等。此外,從過去選舉日的經驗,都知道最多市民投票的時間,是在黃昏至晚上十時三十分之前,因為星期日是家庭日,不少家人要帶孩子郊遊。

選舉委員會表面的理由,一是投票活動弄到晚上太夜會擾民,二是要減省支付給工作人員的開支。這兩個理由都很牽強。因為除了票站附近稍有拉票活動之外,一切宣傳早就在投票日停止了,何擾民之有?更何況即使擾民,也不過幾年一次,而市民正值民主意願上升時期,說不定還甘願被擾,甚至樂於參與呢。至於省錢嘛,能省多少?市民會聯想到的,恐怕是政府花一億三千萬舉辦維港巨星匯的豪闊之氣,怎麼用在市民行使民主權利如此重要的事務上,就要節省呢?
說穿了,縮短投票時間,不外是為民建聯取得議席製造條件吧了。因為民建聯的支持者,多是維園阿伯,退休老人,只看他們每次搞活動是甚麼人參加就知道了。這些鐵票多是早上去投的。至於民主派或其他獨立候選人,他們的支持者多是有工作的中產人士,這從七一遊行隊伍中也可以看到。縮短投票時間,會降低整體投票率,尤其是剝奪部份在職人士投票的權利,從而使只有投票率低才有勝出機會的民建聯較易贏得議席。
然而,特區政府這種動作,效果可能適得其反。正如七一遊行前警方宣布只有進入維園才作數,從而鼓勵更多市民湧向維園一樣,選舉委員會削市民的民主權利的安排,也會激起更多市民無論怎樣想方設法,也要湧去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