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珠光發展(908)昨日股東特別大會否決由登記股東珠光實業之建議,委任譚惠珠(圖)在內的3名額外獨立董事。
珠光發展董事總經理余華國在會後表示,經徵詢其百慕達及英國的大律師意見後,認為抵押人的權利高於清盤人,故抵押人(由珠海九州港務控制的Longway)有權代表PIV(珠光發展大股東之一的珠光集團旗下公司,但已遭清盤人接管)行使股東權利,在股東會上投票否決委任3名董事。代表珠光集團債權人的羅申美執行董事步衛國表示,會就股東會議決定尋求法律意見。
余氏補充說,珠光發展的股東名冊上,仍是以PIV名義註冊;至於PIV所持的股份是否將/已過戶至Longway,他則不知道。
被問及上市公司會否出售資產,以協助母公司珠光集團償還債務,他表示不作此考慮,首重穩定經營,出售資產只是在市價合適時套現的商業決定。珠光發展現有13位董事,其中4位同時為珠光集團董事,暫無計劃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