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資深婦產科醫生兼香港醫務委員會成員沈福源,涉於前年一月在其中環的診所內,替一名菲律賓籍女子注射藥物,非法進行墮胎手術期間發生事故,送院搶救不治;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被告否認非法墮胎及誤殺,被捕警誡下指死者並無身孕,當天為死者割除子宮瘜肉。 記者:陳曉薇
被告沈福源(六十三歲),印尼籍,報稱婦產科醫生,被控非法墮胎及誤殺兩罪。控罪指他於○一年一月八日,在中環萬邦行醫務所內,非法施用藥物或使用器具,促使三十一歲菲律賓籍女子ZenaidaB.ColuminarChu墮胎,並誤殺該名女子。
控方開案時指,死者於前年一月二日,因身體不適及下體出血,向徐穎文醫生求醫,當時徐醫生以超音波掃描得知她懷有五周半身孕,胚胎長三毫米,診斷有流產徵兆,故開藥物給她止血;三天後,死者由一名菲籍女友陪同下,轉往被告的診所求診,表示有作嘔感覺,護士為她進行尿液樣本驗孕測試,結果顯示有孕。
死者對被告稱,丈夫年老,夫婦倆不能承擔再育一子,詢問被告可否幫忙,被告表示可以,雙方議定墮胎費五千元,預約案發日進行手術;死者遂於案發日要求丈夫給她五千元後,由女友陪同抵被告診所,護士向她轉告表示,形容該手術為「刮宮手術」(DilatationCurettage)。
被告其後使用鴨嘴鉗張開死者的下體,先替她檢驗,護士按指示,以一毫升水混合止痛劑雷米芬太尼(Remifentanil)和鎮靜劑咪達唑侖(Midazolam),然後協助死者脫去衣服躺在手術床,死者雙腿放上架後,被告便將混合劑注射入死者腰間,護士見死者手臂垂下,即時向被告滙報,被告隨即替死者進行急救,五分鐘後,被告命護士到隔鄰診所要求另一醫生來幫手,為死者注射強心針。
該醫生指被告診所內,並無可以直接注射死者心臟的長針,被告於死者腰間注射小許後,改將針藥注入死者心臟,護士同時報警求助,死者被送院後證實不治,死於過量注射止痛劑雷米芬太尼,警方在診所內撿取證物時,所有用具均已清洗乾淨,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測試顯示死者並無懷孕,當時只為死者割除子宮瘜肉。
控方指出被告於案發時為死者進行非法墮胎手術,被告於九九年購入雷米芬太尼後,於案發日才第一次使用該種藥物,涉嫌嚴重疏忽,罔顧死者安全。
案件編號:HCCC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