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連續十一天的「白狐行動」,廉政公署終於將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所有村代表、共七十一人全數拘捕;但這批涉及賄選案的村長仍可在明日的鄉委會選舉中投票。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指出,任何村代表一旦被判入獄三個月或以上,即喪失其村代表資格,但他能否繼續擔任鄉委會職務,則由鄉委會決定,非由法律規管。
廉署證實,昨日再拘捕五名涉及十八鄉賄選案的人士,包括四名現任十八鄉村代表及一名前任村代表,令此案的被捕人數增至七十三人,破近年廉署在一宗案件拘捕人數的紀錄。據悉,被捕的其中一名現任村長及前任村長昨主動向廉署執行處自首,其餘三人則在家中被捕,各人昨晚已陸續獲准保釋外出,等候進一步調查。
原訂在上星期一舉行的十八鄉鄉委會選舉,本由七十一名村代表選出執委及正、副主席,卻因當日已有四十多名村代表被廉署拘捕及扣留,選舉被迫押後,現定於明日閉門舉行。
由於被捕的村代表全已獲准保釋,不會影響他們出席投票。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解釋,本港的法律精神是未被定罪者為清白,被捕的所有村代表均可於明日投票。
對於若有村代表被控及定罪,當局會否褫奪其職務,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指出,根據法例,被判入獄三個月或以上的村長會喪失其村代表資格,但鄉事委員會選舉並非法定選舉,被定罪人士是否可繼續留任鄉委會,由鄉委會本身根據會章決定。
據了解,部份鄉委會成員除有村代表外,還可邀請新界賢達、太平紳士或商會代表等出任鄉委會成員,因此即使有成員喪失其村代表資格,也可以其他身份加入鄉委會。不過,十八鄉鄉委會現時所有成員都是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