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歎息:好警員為愛釀悲劇<br>重審罪成殺女友警囚終身

官歎息:好警員為愛釀悲劇
重審罪成殺女友警囚終身

【本報訊】癡心前警員不堪失戀打擊,不斷纏擾前女友,被捕保釋期間,他攜刀到前女友的沙田翠華花園寓所,並在樓下狂插該名「一生最愛及對他最重要的女人」,在她身上留下二十處刀傷致死。前警員雖曾上訴推翻謀殺定罪,但重審時下場仍是一樣,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謀殺罪成,監禁終身。 記者:梁偉強

當三十三歲被告徐柱天在犯人檻內,聽到四男三女陪審團,以六對一裁定他謀殺罪成時,其緊握着的拳頭,撞落身前枱面,然後頹然垂首,顯得極度失望。

「被拒絕不懂處理」
高院法官湯寶臣昨在判案時指出,被告不能接受失戀打擊,產生嚴重抑鬱症狀,終在「箍煲」不遂後,將前女友殺死。控辯雙方的精神科醫生,對被告是否受精神病嚴重影響,各執一詞,但按陪審團的裁決,被告未受精神病嚴重影響,亦非受挑釁殺人,唯一結論是他在頭腦清醒的情況下,以殘忍野蠻的手段,奪去年輕前女友的生命。
「被告原是一名好警員,但被愛人拒絕,他明顯不懂處理。」法官說。「若他當初能立定決心,及時醫治,悲劇或不會發生。」法官建議被告在獄中接受精神或心理治療。
徐柱天於九二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駐守紅磡警署,他在九七年與任職銀行的女死者陳燕翔(二十二歲)共墮愛河,曾同居半年,但陳在同年底提出分手。徐自九八年一月開始,不斷跟蹤及騷擾陳,同年六月因三項遊蕩罪被捕,獲准保釋候審。
不過,徐柱天在遊蕩案開審前七日買刀,又在陳位於沙田翠華花園寓所附近酒店住了兩日,並於九八年七月十八日上門找她,但陳對他不瞅不睬;徐柱天於是緊跟着陳,結果在翠鳳戲院入口地下,揮刀狂插她,在其頸、胸及手臂留下二十道刀傷,其中一刀深達十三厘米。
徐向警方解釋時,形容陳是其一生最愛及最重要的女人,他買刀是自殺用,當日亦想死在陳跟前,不知何故反而將她殺死。

為女方欠下一身債
據徐的胞姊徐佑慈稱,胞弟與陳分手後,茶飯不思,無心工作,幾個月內暴瘦四十磅,又患上抑鬱症,曾留院服藥治療,她指胞弟與陳拍拖短短一年,便在陳身上花了超過十萬元,欠下一身債。
徐聲稱受精神病影響誤殺陳,不獲控方接納,九九年七月曾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惟因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上訴得直重審。
案件編號:HCCC228/2001

沙田翠華花園兇案發生後,警方一度封鎖現場調查。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