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人欠內地樓款判監

兩港人欠內地樓款判監

【本報訊】深圳消息:買樓隨時變坐監!兩名香港人與四名內地人,早前購下當地的住宅「雍翠豪園」,僅以一成首期入伙,其餘兩成和七成分別由發展商和銀行借款,但他們因無法向發展商還款,遭受控告,昨日兩名港人到庭後在籌款時間已屆仍無法支付基本的一至兩萬元,遭拘留十五天,內地律師表示準備北上置業的港人必須考慮經濟能力,否則買樓變坐監,坐牢後仍須還錢。

交一成首期入伙
兩名港人姓馮﹙四十四歲﹚及姓姚,據馮的內地妻子稱,去年四月,任職廚師的丈夫欲在深圳置業,參觀過蓮塘的雍翠豪園,有四百多戶,一半是香港人居住,其中一個七百五十方呎單位,售四十八萬元,內地發展商稱可代支兩成借款,其餘七成可向銀行借貸,馮氏夫婦便交首期一成入伙。
馮遷入後,他與一批業主指發展商遲了交樓及房屋質素出現問題,分別和發展商打官司,馮在房屋質素官司中敗訴,他必須繼續支付欠下發展商的供款。
在去年十二月開始,馮已沒有清還發展商的供款,結果遭發展商以民事控告,他一直將欠款拖還,及至「沙士」襲港,馮加入失業大軍,他一家更無力還款。
至上周五,羅湖區人民法院執行處人員到馮氏夫婦的家居,要求業主昨日去法院協商還款事宜。

各判拘留十五天
至昨早他和一名姓姚的港人及四名內地男女業主抵法庭協商,至下午法院人員指馮欠發展商連法院訴訟費六萬五千元,而姚則欠十萬二千元,若馮拿出一萬元及姚拿出兩萬元基本還款費便可獲釋,其餘欠款待日後慢慢償還。
至最後指定時間,四名內地業主均籌到基本款項償還,法院將他們釋放,但馮和姚兩名港人無法籌款,法院判拘留兩人十五天以作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