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工資被拖欠,境況雖然令人同情;但若有人因此萌生貪念,串同僱主向港府誇大數目、企圖騙得更多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款項,結果卻足以後悔終生。一名印刷公司的女董事和她的菲傭,因為欺騙破欠基金六萬多元,昨日分別被法庭判處入獄一年,即時收監。
記者:譚暉
【本報訊】這是本港首宗因向破欠基金提供虛假資料、而導致被判入獄的案件。勞工處表示,涉案的男菲籍家傭申請破欠基金時,向該處報稱自己月薪有七千多元,要追討六萬四千八百多元的欠款,引起處方職員的懷疑。勞工處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追查後,發現男菲傭是非法在僱主的公司任職司機送貨。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葉以暢警告,處方有能力追查全港三百多萬打工仔的實際薪金和工作年資,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涉案的印刷公司女董事楊觀群,五十二歲,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偽造帳目、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例罪成。男菲傭RonaldGManaois,三十七歲,被裁定偽造帳目及違反逗留條件罪成,兩人均被判入獄一年。另外,印刷公司的五十五歲經理嚴炳南,也因為有份指派菲傭非法工作,而被判入獄六個月。
葉以暢說,外傭月薪一般三千多元,該名男菲傭去年九月申請破欠基金時,報稱月薪七千多元,並解釋自己工作表現良好,所以獲僱主加薪。但由於疑點重重,處方職員即翻查檔案,發現涉案的僱主是一間已倒閉的印刷公司女董事,其後職員再聯絡有關公司的前僱員,最終獲悉這名菲傭,在該公司任職傳遞、送貨司機的工作。
勞工處在去年十二月將案件轉介警方商罪科,警方在今年四月採取拘捕行動,而三人昨日正式被判監禁。勞工處副處長左陳翠玉對裁決表示歡迎,並強調會以一切措施,打擊提供假資料去騙取破欠基金的市民。
葉以暢表示,訛騙基金的方法有三類,包括:誇大工資,曾有飲食業員工月薪八千元,卻報稱有一萬八千元;誇大服務年資,騙取更多遣散費;以及將非工資部份收入加進月薪,曾有建造業員工將建築材料費變成薪金。另外,有僱主因不想支付欠款,與員工串謀;也有員工因為僱主「走佬」,以為港府無法追查而虛報資料。
他強調,由強積金受託人和稅務局搜查的資料,有助處方追查本港每一位打工仔的實際收入及年資,「員工應得嘅,我哋一定會畀,但唔會畀多」。處方下月將成立專責小組,調查破欠申請的懷疑詐騙個案。他說,另外三宗已作拘捕的案件,共涉及騙取基金三百萬元,而基金現時的盈餘有三千六百五十萬元,財政健全。
另外,今年首八個月,共有一萬四千多人申請破欠基金,較去年同期略減少百分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