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自由書:維護維多利亞港

偽自由書:維護維多利亞港

羅孚

維多利亞港又飄起陣陣烏雲,籠罩着中區的填海工程。目前中區正在進行第三期填海工程,目的是建築一條由中環到灣仔的繞道,以解決中環到灣仔交通上的阻塞。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的計劃是填出十八公頃土地,保護海港協會認為這面積過大了,只填六公頃就行,這樣將使維多利亞港受到較少的損害。他們建議填海工程暫時停止下來,等待法庭裁決。地政局不肯,說這將造成每天賠償百萬元的損失。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一塊明麗的招牌,香港人是引以為傲的。港英政府統治時期,為了賣地求財,在維港大舉填海,破壞了維港的美麗,使潮平兩岸闊的海港成了日漸狹窄的河渠,使人們終於發出了保護海港的呼籲。

應找出折衷辦法
特區政府成立以來,已陸續停止或縮小了一些填海工程,就以這中區填海工程來說,原始的計劃是要填出三十二公頃土地,終於縮小為十八公頃,原來打算要填出一個海心公園的計劃也放棄了。現在,就成了是填它十幾公頃還是幾公頃之爭。保衞海港協會並不完全反對填海,只不過希望少填一些,少向海港爭地,而特區政府也不是一味好大喜財,非填出多少公頃地賺錢不可。彼此應該是可以找得出一個折衷辦法的。

現在擺在前面的,是中區填海的第三期工程,這主要是填取土地修建中環到灣仔的通路和一些商業用地。這已經成為官司,等待法庭的覆核。法庭先前提出過的工程進行的三大原則是不是具有迫切性,或別無選擇,或對海港造成最少的損害。這一官司要兩個月後才開庭,保衞海港協會要求特區政府在法庭覆核以前,暫時停工,等法庭裁決並不違反這三項原則,再復工不遲。否則,他們就會要求法庭下禁制令,強迫停工。地政局卻認為他們的繼續施工是合法的,並不違背三原則。還說如現在停工,因工程已經包出去了,每天要賠償一百萬元,損失巨大。問題就是僵在這裏。

立法會應表關注
我們認為,維港應該受到維護,非萬不得已,不要去碰它,不要為它毀容,一定要碰,也以愈少碰它愈好。以中區填海工程來說,原定的三十二公頃既可以縮減為十八公頃,可見得原來的計劃是過大了。是很少考慮到對維港的損害,現在既可以這樣縮小,是不是還可以再加以減縮呢?原計劃能減縮近半,再減它十公頃八公頃也許還是有可能的,地政局何妨再試試。

保衞海港協會的緊縮計劃,是不是緊縮得很合理,妨害到溝通中環與灣仔的暢通呢?
雙方都應該公之於眾,讓大家看看評評,到底是哪一方面比較合情合理。
立法會既然復會了,應該過問這個問題,表示一下態度。特區政府既然撤回了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建議草案,立法會正好利用這個閒暇,關注一下維港填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