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家關東升控告美國杜瓊斯公司(內地譯道瓊斯),指這家著名財經資訊集團在商標盜用他所寫「道」字一案,周一取得勝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杜瓊斯侵犯了關東升的著作權,須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書面道歉和賠償逾四十萬元人民幣。
這宗糾紛,始於關東升九四年為杜瓊斯總裁康彼得題寫一個風格獨特的「道」字,並寫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為落款。關東升去年發現杜瓊斯未經他許可,就將這「道」字用於各種宣傳材料的商標,今年三月狀告杜瓊斯。
杜瓊斯辯稱曾取得許可使用此字;法院判詞則裁定,杜瓊斯雖獲贈該作品原件,但未獲得它的著作權,也未就作品的使用問題達成過書面協議,不能就此認為已取得使用該作品為商標的許可。但關東升入稟時要求賠償經濟及精神損失人民幣五百萬元,法院認為索償額過高、精神損失欠證據,只判杜瓊斯賠四十多萬元人民幣。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