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突然於九月五日上午召開特別行政會議。會後立即舉行記者招待會,宣布撤回引發五十萬港人上街遊行的《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這項舉措值得注意的地方有幾點,即一、撤回原因是社會對條文存在疑慮和社會須集中精力搞好經濟和增加就業;二、是否推出白紙草案,沒有正面回答;三、無論今後何時檢討或諮詢,均沒有時間表。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 王友金
需要肯定的是:首先,撤回先前急急忙忙強制立法會在七月九日二讀通過的23條立法,是回歸六年來第一次撤回立法草案,茲事體大,說明政府在這項立法當中心虛失着,威信盡喪。這是被迫改變戰略的重大事件。
其次,在整個撤回聲明中,一點都沒有透露或暗示何時重新檢討諮詢,只表示「等待香港各方面環境好轉之後,還是要立法(董建華語)」,更加顯示原本迫切立法的期待,一百八十度轉變為立法遙遙無期。因此,專家作出諸多推測,說甚麼為免親中選舉失利,最快也要到明年立法會選舉後才開展,因此立法或要延至二○○五年才完成;說甚麼擱置23條立法是為求香港的穩定等等。
無論如何,政府今次作出如此大犧牲,忍心一舉抹掉前期熱銷23條所作出全盤的努力,不有功勞也有苦勞,令人不禁懷疑政府當局是否打算無限期擱置23條立法。
政府作出這種考慮,完全是有可能的,而且也只有退到這一步,才足以顯示董建華真正聽取了民意,而經過審時度勢,唯一明智的選擇,應該是無限期擱置立法。
為甚麼這樣說呢?
放眼今日香港,經濟雖然陷入谷底,裁員失業嚴重,社會生活困頓,民怨沸騰,但沒有些微迹象顯示香港治安失據,國家安全遭受威脅。即使五十萬憤怒激情的港人洶湧街頭,他們是那樣地維持秩序守法,贏得各界讚譽,一點都沒有構成港內動亂,甚至危害到國家安全。中央是放心的,香港人絕大多數是愛港愛國的,港人是值得信賴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國兩制」的理想是可以實現的。明鏡本清靜,何處惹塵埃。此時此地,擾擾攘攘鼓動立法,豈不是庸人自擾。
況且,今日香港經濟已陷入谷底,主要原因當然是與國際蕭條萎縮有關,如果香港內部陷入內鬥,挑起不必要的政治紛爭,又如何兼顧到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呢?五十萬人示威,誠然是不滿於23條強迫立法,相信更有很多人不滿董建華施政和經濟民生的困頓。董建華如果看清楚市民最關心的經濟問題,順水推舟擱置立法,全心全力搞好經濟,以使香港這隻火鳳凰,早日從灰燼中起飛。
最後,不要忘記我們還有一個台灣尚待統一,如果強行推銷23條立法,肯定會把台灣迫得更遠,為台獨製造更多藉口,是更大的失策。
總之,政府無限期擱置23條立法,既不構成威脅國家安全,又有利於復興本港經濟,改善民生,更可促進台灣統一,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