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昨日報道,國家外滙管理局已向國務院提交方案,建議將滯留在香港的境外人民幣,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心支行向內地回流,包括可將人民幣現款拆放給香港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也可拆放給內地其他商業銀行;香港各銀行之間也可調劑人民幣頭寸。
報道引述深圳市外滙管理局副局長李華青表示,外管局的方案是由獲得經營人民幣存款業務的香港銀行,將所吸收的現鈔押運至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由該支行代理央行負責香港銀行的人民幣結算。
香港銀行的人民幣現款可以轉存該深圳支行,或者拆放給內地的分支機構及內地其他商業銀行。
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辦公室主任朱翔表示,繼8月25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與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簽訂諒解備忘錄,確定互相交換訊息及資料,實現監管合作後,深港多間商業銀行已增加合作。據了解,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與中銀香港(2388)的合作已涉及到零售、銀行卡、消費信貸、公司、結算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