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民事訴訟限制和平請願<br>涂謹申:梁愛詩應辭職

若以民事訴訟限制和平請願
涂謹申:梁愛詩應辭職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發表署名文章,回應頒發禁制令禁止雷玉蓮等三名示威者在入境大樓內示威事件,她堅持自己若「怯於某些政治人物或公眾批評,不敢採取行動,才是漠視法治」,更指部份批評是混淆黑白,「投資者可能誤以為真,對投資香港卻步不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梁愛詩文章令人覺得事件有政治成份,企圖以民事訴訟限制和平請願,若真箇如此,梁愛詩應該辭職。 記者:蔡建豪、蔡元貴

梁愛詩昨晚出席尖沙嘴街坊福利會舉行的國慶酒會時,被問及有法律學者指她不應向示威人士作民事訴訟時,她仍堅持律政司有權提出訴訟。梁愛詩今天會在報章發表文章,辯稱雷玉蓮事件「重點要看它本身的是與非,而不是律政司提出和平解決的建議。」她認為以民事訴訟形式申請禁制令,禁止三名示威人士到入境處大樓內聚集、集會或舉行示威,並非完全禁止三人進入大樓,故訴訟無打壓集會自由成份。
梁愛詩稱,以民事訴訟形式保障其他市民權利及政府部門運作是她的職責,亦合情合理。她質疑外界對違法行為不作批評,反責難律政司破壞法治,實在沒有道理。
政府首次向示威者發信提出賠款庭外和解,梁愛詩卻說此做法是訴訟中常用程序,其間從沒要求三名示威者賠償十五萬元損失,只是要求對方支付一部份訟費,被告人如有經濟困難,當局可考慮免收或減收訟費。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對律政司司長的公開信顯得十分憤怒,「起初我重以為封信係律政司裏面一啲初級律師嘅行動,冇政治成份。𠵱家連梁愛詩都咁講,我就覺得好嚴重。」他質疑政府是否有意把政府部門變成純私人機構,「公家機構梗係要接受市民和平請願㗎啦,有人違法咪用刑事告囉!」

李柱銘:真過份
涂謹申認為「減少公帑損失」的論據不值得討論,理由是根本就不應該用民事訴訟以控制示威者,牽涉的費用自然不應該向當事人追討。他公開對梁愛詩提出強烈質詢:「你係咪要轉變政策,以後用民事訴訟去限制和平請願?如果係你就要辭職。」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則反駁梁愛詩「此案仍未了結」的說法,他指出,絕大部份民事訴訟最終都是不了了之,「政府想做嘅嘢已經做咗,『女長毛』已經好乖冇去入境大樓示威,咁咪算囉,你重搞咁多嘢?重要將臨時禁制令變成永久,過唔過份啲呀?」

「針對全港市民」
接到律政司「和解建議書」的其中一名爭取居港權家長林道成對於梁愛詩的文章感到失望,他說過去一年內接獲律政司來信追收訟費,精神已受到很大打擊,「我覺得佢唔係針對我哋三個咁簡單,而係全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