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令主管注意請病假者<br>郵署被轟假設員工懶惰

飭令主管注意請病假者
郵署被轟假設員工懶惰

【記者譚暉報道】為杜絕員工濫放病假,香港郵政署長本月初向全體逾五千名員工發出公開信,表明如有員工在六個月內,經醫生推薦而放十天或以上的病假,主管人員便須密切留意該名員工的個案,若懷疑有人濫放病假,可以安排該員工到公立醫院求診。但這項安排惹來部份郵差不滿,批評管方苛刻、假設員工懶惰,破壞團隊精神。

安排醫院求診
香港郵政發言人解釋,公開信是希望主管人員彈性引用這項安排,有關安排也只是針對少數濫用病假的員工。該署去年共有三千五百五十三名員工放病假。
署長蔣任宏在公開信中表示,主管人員要留意下屬請病假的情況,如六個月內放十天或以上的病假,而主管人員又懷疑有人濫放病假,即須考慮引用《公務員事務規例》,安排該員工到公立醫院求診。
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規定,部門首長可要求懷疑濫放病假的員工,每次打算放病假時,要向政府或醫院管理局醫生求診;也可以要求該員工接受醫事委員會檢查,部門首長有權根據委員會的建議,拒絕該員工放病假。蔣任宏強調,署方不會機械式引用條文。

斥不信任基層
一名在香港郵政工作十多年的郵差指有關安排令員工甚為不滿,並對長期病患的員工構成很大壓力,也反映部門對基層的信任不足,「部門時常引用《公務員事務規例》來恐嚇我們,令我們多次抱病上班,以致身體病患更加嚴重。」一名郵差上月初在工作時突然暴斃,家人質疑上司曾拒絕死者請病假,曾致電電台節目哭訴。
香港郵政發言人強調,部門會獨立研究每宗個案,長期病患的員工只要有合理原因,不會受這項安排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