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放寬養寵物限制

房署放寬養寵物限制

【本報訊】房屋署暫准公屋住戶飼養寵物的限期月底屆滿,房署考慮各方意見後,決定放寬部份限制,若住戶為已飼養的狗隻進行絕育手術及注射防疫針等,可繼續飼養至狗隻終老,房署亦會取消住戶只准養一缸魚及兩隻雀鳥的規定,容許居民飼養較小型的寵物。

狗主需要領牌
公屋居民飼養寵物的寬限期月底即將屆滿,在多個關注飼養寵物團體壓力下,房署初步計劃容許戶主可繼續飼養其狗隻至終老,但狗主需向漁護署為狗隻正式領牌、進行絕育手術、注射防疫針等,並需確保狗隻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太大滋擾。
若有關狗隻死亡後,除非戶主證明有需要,否則不准再飼養其他狗隻。
至於其他動物,如白兔及葵鼠等,若情況不太過份,不對其他住戶造成滋擾,當局亦會寬鬆處理;但飼養的貓隻則必須進行絕育手術。

貓隻必須絕育
房署消息稱,早前曾規定每戶最多只可養一缸魚及兩隻雀鳥,但此規定執行上並不可行,所以已決定取消。但房署會繼續在租約訂明不可飼養寵物,以維持有關精神,而所有放寬的細節,將會交由周四房委會小組討論。
房委會委員兼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昨晚七時許接到房署總監(編配及銷售)劉啟雄的通知,會放寬公屋飼養寵物規限。王坤批評當局做法模稜兩可,擔心會造成管理混亂。爭取公屋住戶飼養動物關注組發言人陳綺雲表示,仍會繼續爭取當局全面放寬規限。